淮濱縣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規范全縣建筑市場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信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治理行動,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落實工程建設七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遏制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勢頭,進一步發揮工程監理作用,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圓 滿完成我縣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各項工作任務,使全縣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七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
1.明確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和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終身責任。我縣要按照規定的終身責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責任。請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填寫《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在建工程項目有關信息臺賬》(附件1),每季度末統一報送工程項目信息數據。
2.強化工程質量責任社會監督。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度,工程建設七方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自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連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前提交給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竣工備案時提交給工程竣工備案管理部門。完善工程永久性標牌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須在建筑物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名稱和相應的質量責任人姓名,質量監督機構名稱和監督人員姓名,增強相關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意識。
3.嚴格落實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質〔2014〕123號)規定,督促施工企業切實落實好項目經理的質量安全責任。在全縣實施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在市局門戶網站提供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計分信息查詢,公開曝光已記滿12分的項目經理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4.建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設單位要建立七方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竣工驗收后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保存。
5.加大質量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現的項目負責人違法違規行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等有關文件的要求,依法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等行政處罰,并監督整改到位。
(二)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1.準確認定各類違法行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545號)規定和要求,準確認定和查處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
2.開展全面檢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在建項目臺帳,每3個月對縣區內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承發包情況組織一次全面檢查,突出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重點檢查建設單位有無違法發包行為,施工企業有無轉包、違法分包以及轉讓、出借資質行為,施工企業或個人有無掛靠行為。
3.嚴懲重罰各類違法行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還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采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的行政管理措施。
(三)健全工程質量監督機制
1.創新監督檢查方式。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式,廣泛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檢查方式,對工程質量安全實施有效監督。要積極整合市場準入、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合同履約備案、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等各環節監管力量,形成合力,綜合執法,發揮協同推進優勢。在單項執法監督中要推行首問責任制,誰發現問題誰首先登記上報。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加強對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的監管,積極推行檢測過程視頻監控和數據聯網實時上傳,通過信息化手段規范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堅決依法嚴厲打擊虛假檢測報告行為。
2.加強監管隊伍建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管隊伍建設,確保必要的人員、經費、設備;要將監管力量下沉,向工程建設一線有效傾斜;要嚴格執行質量監督人員教育培訓考核規定,強化監管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要加大科技投入,配備必要的信息化終端設備,及時保存上傳執法影像資料,提高執法震懾力;要加強廉政監督,按照《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 敗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督執法人員職業道德和廉政教育,監督人員在監督執法中要佩戴胸卡執法,公開個人信息,自覺接受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3.推行差異化管理。將有限的監督力量向質量保證能力低的企業、質量問題突出的項目傾斜,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等重點領域傾斜,監督的重點要從工程實體質量檢查向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檢查轉變,強化責任主體質量責任履行。
4.突出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治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省廳《關于開展全省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176號)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實體質量突出問題治理,嚴格執行標準規范,積極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管控標準化活動,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5.進一步發揮監理作用。鼓勵綜合實力較強的監理單位開展跨地域、跨行業、多元化、多層次項目管理和技術服務,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有技術實力、有品牌影響的骨干企業。督促監理企業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專 業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建立健全現場監理機構,加強業務考核,保證監理工作的質量。強化監理執業人員資格動態管理,嚴格準入清出制度。繼續加強監理取費管理,督促政府投資項目及政府委托服務執行政府指導價。對非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理收費,建設、監理單位可依據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等協商確定。
(四)大力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
1.加強政策引導。到2016年底具備相應規模的構件部品生產能力;新建政府投資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全縣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開工面積占住宅新開工總面積的比例逐年增加;積極協調制定相關財政支持政策。
2.實施技術推動。實施預制構件和部品生產目錄管理制度,定期發布推廣應用、限期使用和強制淘汰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目錄。
3.開展試點示范。鼓勵龍頭骨干企業成立包括開發、科研、設計、構件生產、施工、運營維護等在內的產業聯盟。鼓勵試點企業建立產業化工程研究中心,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技術研究,建立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基地。
4.創新監管制度。改革完善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全面開展預制裝配化設計的取費標準、針對預制裝配式結構設計施工的定額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預制裝配式結構施工的設計施工一體化專 業市場或專 業分包市場準入標準定預制裝配式結構施工質量安全標準等工作。
(五)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試行)》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數據標準(試行)》(建市〔2014〕108號)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建筑市場信息化監管平臺在治理行動中的作用,實現全縣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六)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1.進一步落實施工企業主體責任。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4〕112號)要求,指導和督促施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在工人培養、權益保護、用工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責任。施工企業要加快培育自有技術工人,對自有勞務人員的施工現場用工管理、持證上崗作業和工資發放承擔直接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全面負責。施工企業要建立勞務人員分類培訓制度,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訓體系。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訓信息公開機制,健全技能鑒定制度,探索建立與崗位工資掛鉤的工人技能分級管理機制,提高建筑工人參加培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督促施工企業做好建筑工人培訓工作,對不承擔建筑工人培訓主體責任的施工企業依法實施處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充分利用政府財政經費補貼,培訓建筑業從業人員,大力培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3.狠抓從業人員質量安全責任宣傳教育。要繼續堅持將《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等作為建造師、小型項目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三類人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宣貫到每個建筑業企業和每位從業人員。
4.推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根據信陽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市場勞務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建建[2014]39號),積極推進勞務人員信息化管理,加強勞務人員的組織化管理。
三、工作計劃
(一)宣傳教育階段(貫穿治理行動全過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各類媒體,突出做好治理行動的輿 論宣傳發動和從業人員質量安全責任宣傳教育,為治理行動持續深入開展發揮積極推動作用。
(二)安排部署階段(2014年10月—11月上旬)。2014年11月上旬,明確治理行動的重點、步驟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
(三)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11月—2016年6月)。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全市和本縣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重點對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情況、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3個月對本縣區內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6年7月—8月)。對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
成立淮濱縣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領導小組,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磊同志任組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明超同志任副組長,局建筑管理股、勘察設計室、執法股、墻改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招標辦、建設安全監督站、裝飾辦、城建監察大隊等9個股室站、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建管股股長劉華章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內設綜合協調組、信息宣傳組、投訴受理組和三個專 業檢查組,由局建管股、質監站、招標辦、安監站、城建監察大隊、裝飾辦抽調專人承辦日常工作。
要進一步提高對治理行動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治理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牽頭,分管質量工作的負責同志具體組織實施,日常工作由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
(二)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為確保治理行動有效推進,我局將建立五項工作機制:
1.信息通報制度。每月5日前,要將上月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包括在建項目檢查情況、對違法行為查處和曝光情況、受理投訴的處理情況、相關宣傳信息等)報送縣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編制1期治理行動簡報,通報全縣工作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將進行重點通報。
2.工作試點制度。信陽市是省廳確定的三個治理行動試點城市之一,我縣要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為高質量推進治理行動積累經驗。
3.社會監督制度。在全縣建立監督舉報機制,社會各界可通過電話、信箱、信函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舉報有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執業人員等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要分類梳理,填寫《違法違規線索受理轉辦單》(附件2),轉交執法部門調查處理后,將查處的違法行為及處罰結果告知舉報人,并在建筑市場信息化監管平臺上公布。重大違法案件、跨縣區、地市案件可移送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縣局每季度向社會通報一次治理行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情況,通過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的作用,震懾違法行為,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守法意識。
4.通報曝光制度。定期匯總縣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紅黑榜”和工程質量問題定期發布,對優質工程和相關參建單位、個人進行表揚,對劣質工程和相關參建單位、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將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公開曝光。
5.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工程項目監督檢查臺賬,公布監督人員信息,對履職不到位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進行嚴肅處理,并通報給相關主管部門。
(三)積極引導發動,加大輿 論宣傳
廣泛宣傳治理行動的重大意義、政策法規、治理動態、治理成效等內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廣泛宣傳,用客觀的情況,準確的信息向社會傳遞和釋放正能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行業自律、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切實營造有利于治理行動的強大輿 論氛圍。